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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

来源 : 机关党委作者 : 木其尔发布时间 : 2023-06-05 08:09:00
  结合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即日起,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开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应知应会”专栏,引导全市工业和信息化系统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任务,奋力开创鄂尔多斯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
  近年来,南宁市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充分发挥城市平台作用,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全面发展,让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进得来、留得住、能融入、有发展。2019年以来,南宁市在22个社区“民族之家”示范点的基础上,把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管理向社区一线拓展,全市共建立362个“民族之家”和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服务站、9条少数民族流动人员创业街、10个“跳蚤市场”、49个创业孵化站,成立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首家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法律援助中心。这些做法有力地推动了各民族的流动融居。
  2021年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指出,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守望相助,手足情深。
  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是中华民族共同体发展的真实写照。自先秦至清代,在漫长、复杂的历史演变中,我国曾先后出现过多次重大的民族迁移流动与融合高潮,逐步形成了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的分布格局。新中国成立以后,生产建设兵团屯垦戍边、知识青年下乡返城、三线建设备战备荒,促进了数次规模较大的人口迁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入了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的活跃期。我国的流动人口由1982年的657万,猛增到1987年的1810万,2000年超过1亿,2015年达到2.47亿。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目前我国流动人口高达3.76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已超过3000万人,各民族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联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紧密。各民族频繁地自觉流动,中国正在从原来的“乡土中国”向“流动中国”“城镇中国”逐步转变。如今,越来越多的人走出世居之地,迁至城市、流动到东中部地区,各民族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不同民族的人们在更广泛的地域中实现着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在各方面联结互动为一个整体,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增强。
要把推进各民族人口流动融居作为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政府要在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中吸纳推进民族地区和东中部地区各族群众跨区域双向流动的内容,制定政策支持少数民族群众到东中部地区务工经商、求学就业、安居定居,鼓励引导东中部地区群众到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投资兴业、工作生活等。民族地区要引导支持本地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扩大面向东中部地区招生的规模,东中部地区要提高本地重点高等学校在民族地区的招生比例。要继续宣传实施大学生志愿者服务西部计划,鼓励扶持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民族地区特别是边疆地区就业创业、扎根圆梦。双向组织边疆和内地、东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各族青少年开展夏(冬)令营等体验式交流活动。要常态化开展少数民族参观团、边疆民族地区基层干部群众参观考察、民族联谊活动等群众性交流活动,以旅游业振兴为牵引,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推动“嵌入式社区”向“互嵌式社会”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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