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监察参照《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工作手册》(2018版),严格按照工业节能监察执法程序制作了《节能监察通知书》、《节能监察通知书送达回证》、《节能监察现场告知书》、《节能监察报告》等执法文书,整个节能监察过程严格按照现场执法要求严格进行,通过对企业的节能管理制度、有关文件、工作总结、分析报告、生产原始记录、日报表、月报表、化验报告、财务盘库记录等相关材料进行检查、核实、分析计算,从而得出详实准确的结果,圆满地完成了此次节能监察工作。
经监察,119户重点用能企业中除23户电石生产企业停产外,其他企业2018年单位产品能耗均符合国家限额标准,多数企业能源管理体系不完善,制度不健全,部分企业对能耗的统计分析仍有欠缺,还有部分企业在辅助系统存在落后机电设备备用或在设备负荷率低的位置配备落后电动机情况。
此次节能监察对工业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了改进建议,在帮助工业企业加强能源管理,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节能技术进步,引导企业建立节能工作和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工作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