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9日,鄂尔多斯市召开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新闻发布会。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逢春主持发布会并介绍了我市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关情况。
李逢春说,近年来,在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市委、市政府坚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坚决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切实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把贯彻落实责任制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重要工作来抓,形成了“领导有力度、组织有保障、制度有约束、考核有重点、结果有效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李逢春说,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以下特点:一是党委切实担负起反腐倡廉建设主体责任。市委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规划,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营造出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二是“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具体抓。2010年初,市委下发了《全市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有关工作任务分解意见》,逐一将反腐倡廉建设重点任务落实到市委、市政府班子成员,将反腐倡廉建设64项任务分解落实到18个牵头部门和56个配合部门。三是紧紧抓住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以量化考评强化责任落实效果。市纪委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自治区的要求,积极协助市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评,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李逢春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量化综合考评,把“主观评价”变为“客观评价”,把“印象评价”变为“实绩评价”,最大限度地减少了考评中的主观人为因素,非常直观和清晰地查找和发现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也看到了各地区、部门和单位在工作中具有创新性的亮点。基本上掌握了各地区、部门和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情况,为更好地开展和推进新一年工作提供了决策依据。
李逢春介绍说,按照市委指示,根据当前反腐倡廉建设形势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工作的实际,最近,市委将集中时间在全市组织开展治理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公职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防治工程建设领域腐败问题和土地出让、资源配置领域突出问题“四项治理”工作,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旗区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党务公开和重点关键岗位轮岗“四项制度”。目前,相关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在征求市领导的意见。
发布会上,市纪委有关负责人就我市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上一篇 : 鄂托克旗廉政文化进蒙西社区书法笔会
下一篇 : 鄂托克旗廉政文化进蒙西社区书法笔会
主办: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蒙ICP备19004019号-1 电话:0477—8585767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21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3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责任有限公司
主办: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电话:0477—8585767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3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