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9月20日至11月20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市工信局党组开展了专项巡察。2024年1月16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工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组始终将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为扎实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夯实理论基础。巡察整改意见反馈后,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压实整改责任,真正做到对问题不遮掩、不回避,以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二)强化责任担当,明确整改任务。局党组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议、局务会议等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并对重要事项任务亲自督办。对照市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4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制定形成《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整改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的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做到问题整改不漏项、措施细化可操作性强、责任明细落实到岗。
(三)加强统筹调度,务求整改实效。局党组坚持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跟踪问效,先后通过定期调度、调研座谈、专题研究等方式统筹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听取责任科室整改落实情况汇报,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截至目前,市委巡察组共反馈的4个方面8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不到位,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有差距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不到位
(1)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已在党组会议安排学习安全生产方面内容3次。二是根据工作实际,我局于2024年1月15日召开了党组会议,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并印发了《中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关于调整部分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的通知》。三是2023年12月底,全市电石、铁合金、焦化限制类产能退出任务已全部完成,涉及的产能装置已全部关停退出。分别为电石行业关停54台矿热炉,退出限制类产能150万吨;铁合金行业关停矿热炉58台,退出产能82.8万吨;焦炭行业关停焦炉8座,退出产能370万吨。
2.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政策举措不到位
(2)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政策和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制度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4年2月1日、2024年3月18日、2024年6月4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分别学习了自治区工信厅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江西新余市渝水区一临街店铺火灾事故、云南昭通市镇雄县山体滑坡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对广东梅州市梅大高速茶阳路段塌方灾害作出的重要指示,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切实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重要要求落实到抓安全生产的实际行动中。二是印发了《全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关于成立全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的通知》。2024年1月30日、2月22日、3月5日、3月15日、4月23日、5月30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良带队开展了工信领域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3)推动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预防工作机制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继续加强对工信领域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全力维护全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是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分别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了第36次党组会议,2024年2月18日召开了第3次党组会议,根据岁末年尾和春节前后极易出现的安全问题,对全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形势进行专题分析,研究部署了安全生产工作。
(4)推进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民爆物品销售企业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方案》。2024年5月27日,我局组织旗区工信局和民爆企业召开了演练协调会议,对不符合企业演练的项目进行修改,并对《鄂尔多斯市民爆物品销售企业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方案》进行桌面推演。桌面推演过程中,对企业的应急预案与东胜区及鄂尔多斯市民爆行业预案衔接情况进行再确认,确保三级预案有效衔接并能指导应急救援。5月31日,对演练场地进行实地查看与督导。6月6日,我局派专人赴演练现场对整体演练情况进行了再部署、再落实。7日上午,在东胜区举行了鄂尔多斯市民爆行业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演练结束后,由我局评价小组对演练过程进行了全面评估,对演练过程存在的不足提出了改进建议,后续安全检查中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形成闭环,不断提高各级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应急处置能力。
(二)落实监管责任不到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有差距
3.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不到位
(5)落实“三管三必须”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一是2023年12月25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若干规定〉的通知》精神,印发了《关于成立全市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专班的通知》,各专班赴各旗区、各园区开展了安全生产督导工作。二是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由我局编制的《鄂尔多斯市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1+N”政策体系》《鄂尔多斯市粉煤灰提取氧化铝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实施方案》等行业发展规划中。
(6)履职尽责还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2024年鄂尔多斯市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二是对东胜、伊旗、杭锦旗、达旗、乌审旗、准格尔旗、鄂旗、鄂前旗等地1家食盐定点生产企业、8家食盐定点批发企业开展安全管理工作。三是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印发了关于《2024年鄂尔多斯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执法检查计划》的通知,目前已对3户民爆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三)落实督促整改责任不到位,健全防范风险化解机制有差距
4.推进生产安全事故整改不到位
(7)跟踪督办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编制了工信领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汇编,包括《民爆物品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细则》等内容。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良赴伊金霍洛旗泰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送安全生产服务,并进行宣讲。三级调研员丁惠军带队赴各旗区工信局和民爆企业进行宣讲培训。二是严格落实问题隐患整改的审核把关,民爆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成以后报旗区工信局,旗区工信局赴民爆企业进行整改情况的复核,谁复核谁签字,经确认已整改到位后,将整改报告上报市工信局,形成闭环管理。三是2022年7月至8月,我局对达拉特旗两家企业进行安全检查,企业将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已全部整改完成。
(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到位,提升基层监管队伍素质有差距
5.推动部门及工作人员改进作风不到位
(8)提升监管干部队伍综合素养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为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3月15日,市工信局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为我局依法行使职能、完善制度建设、抓好行政执法等工作夯实了基础。二是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作为政府工作部门,主要是贯彻落实关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目前,我局具有工业和信息化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工作人员共计26名,占在职人员的79%,已达到不低于75%的人员比例要求。三是因机构改革,原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已撤销,新增设事业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综合保障中心。
三、深入推动巡察整改工作计划
经过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得到初步解决,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下一步,市工信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巡促建,强化成果运用,推动新时代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决把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工作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持续、深入、扎实地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市工信局各项工作中。
(二)压紧压实工作责任。自觉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使命,紧紧围绕办好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紧盯市委“三个四”目标任务,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抓好工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持续抓好后续整改。坚持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对已经整改完成的事项,巩固提升整改效果、防止问题反弹。对需长期坚持的事项,明确目标,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对未完成整改的事项,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决不收兵。坚持举一反三,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创新思路举措,补齐短板、堵塞漏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各项工作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588144;电子邮箱ordos8588130@163.com。
中共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