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 首页>新闻中心>行业动态

【中小企业政策宣传月】部门举措篇⑯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支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

来源 : 国家知识产权局作者 : 发布时间 : 2019-11-22 10:35:00
  近年来,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知识产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政策引导,完善管理机制,做好公共服务,不断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有效推动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健康发展。
  一、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相关法律修改,强化中小企业的法制保障
  进一步加强对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今年上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商标法作出修改,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赔偿数额由三倍提高到五倍,将商标侵权法定赔偿数额上限从300万元提高到500万元。相关条款已于2019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加快推进的专利法修改,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违法成本,引入药品专利保护期补偿制度,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明确单位对职务发明创造的处置权,设立专利开放许可制度,促进专利实施和运用。2019年10月公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这些法律修订和颁布为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创新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制定知识产权专项扶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创新发展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2018年11月,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两次主持召开知识产权局党组会议,专题部署和审议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相关工作,聚焦知识产权服务民营企业创新发展,提出10条有针对性的工作举措,涉及36个政策点,同时督促各地方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落实。各省(区、市)以省级政府或职能部门等名义出台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知识产权政策,面向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开展政策宣讲、融资对接、维权保护等多种形式的公共服务,取得良好成效。
  三、严格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的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营商环境
  中央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对新时代知识产权保护作出重大部署,提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知识产权局不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业务指导,完善专利商标侵权判断标准,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会同有关方面深入开展“铁拳”等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跨地区、跨部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协作,采取多种方式保护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合法权益。推进实施“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方案,探索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手段,精准发现侵权假冒线索,提高打击侵权假冒行为的效率和精准度。持续推进快速协同保护工作,与地方共同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为辖区内企事业单位提供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为一体的知识产权“一站式”综合服务。2018年1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38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2019年10月,印发《专利领域严重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2019年10月发布《规范商标申请注册行为若干规定》,严厉打击各种破坏商标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为各类市场主题营造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的市场环境。2019年1-9月,查处专利侵权假冒案件1.43万件。
  四、稳步提升审查质量和效率,支持中小企业获得高质量知识产权
  针对中小企业创新成果获得高质量知识产权的迫切需求,知识产权局进一步提高审查效率,压减审查周期,优化管理流程,综合运用集中审查、巡回审查、优先审查等方式,提高审查效率。截至目前,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至18.9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5个月以内,商标驳回复审案件审理时间压缩到7个月以内;实现商标评审案件远程应诉,推进远程审理、当庭宣布审查结果的专利确权审理模式。我国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审查效率处于国际第一梯队,同时审查质量也在稳步提升。据调查,专利审查质量用户满意度指数稳步提升,连续9年处于满意区间。
  五、认真落实知识产权降费政策,减轻中小企业负担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降费减负决策部署,切实减轻社会负担: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变更),PCT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设立审查费退费政策,允许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退还50%的实质审查费。放宽专利收费减缴条件,将企业条件由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由250元降为150元;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六、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
  2019年6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支持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拓宽企业特别是民营小微企业、“双创”企业获得贷款渠道,推动缓解融资难。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扩大知识产权融资工作的精神,8月,联合银保监会等建立工作合作机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的通知》,积极引导银行业等金融机构为知识产权融资提供支持,引导地方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推广贷款、保险、风险补偿捆绑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新模式和以风险分担为核心的知识产权保险机制。10月,与银保监会联合召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经验交流(电视电话)会议,覆盖全国地市以上知识产权系统、银保监系统和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协同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2018年10月到2019年9月,全国专利、商标质押融资总额达1287.24亿元,同比增长6%。其中,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1071亿元,同比增长9%,新增专利质押项目超过6360项,同比增长22%。质押融资金额为1000万元以下的中小微企业超过4000家,占比70%以上,缓解了一批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效支持了中小企业运用知识产权融资实现创新发展。
  七、加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培育企业知识产权优势
  近年来,知识产权局基于企业创新发展需求,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引领、标准实施、工程推进等方式,形成了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进阶式培育路径,引导企业不断优化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管理能力和水平。目前,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695余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达3187家,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专利密集度较2015年分别增长至1.8倍和2.6倍。全国3万多家企业通过贯标认证,近60%的企业认为贯标工作加速企业实现创新效益。2019年8月,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19〕34号),加快规范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贯标认证工作,推动知识产权管理体系高质量运行。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共同制定《关于全面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指导意见》,在20个试点城市(区)的35个中小企业集聚的园区开展试点工作,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培训,推动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托管,加强中小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设,加大知识产权服务和帮扶力度,支撑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这些工作影响和带动了一大批企业积极运用知识产权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
  八、建设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信息支撑
  2019年8月,发布实施《关于新形势下加快建设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加快建设主干清晰、门类多样、内容丰富、覆盖全面、服务规范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政策引导、数据开放、开发适合中小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产品、建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将国家中小企业政策信息互联网发布平台纳入体系等措施,免费或者低成本向中小企业提供专业化、个性化服务,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有效供给。积极推动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立项,强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资源整合、优化、升级和服务一体化,开展专利检索与分析地方延伸系统升级改造工作,为中小企业和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便捷、高效、精准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
  九、加大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力度,不断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意识
  积极开展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政策解读、新闻发布和专题报道,组织中央主流新闻媒体开展“知识产权 竞争未来”主题采访活动,宣传报道中小企业通过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提升企业竞争力的典型案例。建设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的宣传主阵地,形成“一网一报两微四刊”知识产权宣传平台,为中小企业获取资讯、查询信息、快速维权等提供便利途径。截至目前,知识产权局政务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达18.9万,较2018年底增长45.4%,官方微博账号上线3个月关注人数即突破22万,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人才分级分类培养工作体系,面向中小企业加强企业高管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培养和管理人员知识产权实务培训,从2018年10月到2019年9月,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等单位举办全国知识产权各类培训200余期,重点培养一批懂管理、懂经营、懂业务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支持高校加强知识产权学科专业建设,推动专业学位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全国已有40余所高校建立了知识产权学院。
  在各项政策措施推动下,2019年1-9月,企业提交专利申请212.3万件,占全国专利申请量的67.8%。截至2019年9月,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3件,有效商标注册量为2416.3万件,平均每4.9个市场主体拥有1件有效商标。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194件,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0个,核准专用标示使用企业8318家。
附件 : 


主办: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蒙ICP备19004019号-1 电话:0477—8588135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21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3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责任有限公司

主办: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蒙ICP备19004019号-1

电话:0477—8588135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21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3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