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是我市主抓工业经济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承担调节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指导企业、区域经济发展以及信息化建设的职能。部门内设办公室、行政执法科、经济运行科、企业发展服务科、投资规划科、节能与综合利用科、装备工业科、化学工业科、冶金建材和科技电子科、消费品工业科、民爆科、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科、工业园区科、中小企业科等14个科室。
一、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 张良;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帜;
党组成员、工业发展促进中心主任 哈斯其劳 ;
党组成员、副局长 庄雪霜;
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吉仁巴雅尔;
党组成员、副局长 姚兆华;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规章,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关于新型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
(二)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运行中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工作。研究拟订全市发电企业年度发电量预期调控目标、电力市场建设方案及年度实施计划并监督实施,维护电力市场秩序。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中央和自治区、市本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报送属于国务院、自治区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项目,核准、备案市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导重点区域、重点产业、重点企业的运行和协调,负责工业园区相关工作。
(四)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产业发展政策,提出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相关政策和产业结构调整建议。拟订工业和工业领域信息化年度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重点行业准入制度,组织实施工业布局调整。负责工业领域的行业管理。依法履行全市盐业主管机构的行业管理职责。负责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五)指导工业绿色发展。拟订全市工业能源节约、资源综合利用、自愿型清洁生产促进政策及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工业绿色发展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负责工业节能监察工作。
(六)负责工业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用相结合。参与有关国家、自治区和全市工业和信息化产业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行业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
(七)组织协调振兴装备制造业工作,组织拟订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自治区和全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动新兴产业发展。
(八)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推进工业互联网、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发展。负责工业控制系统网络与信息安全。指导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协调网络资源共建共享。负责国防信息动员工作。
(九)负责中小企业及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服务。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工业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十)负责协调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服务企业体系建设。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运行态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参与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及招商引资工作,参与开展区域产业协作。
(十一)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本级职能职责范围内的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增加“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之贯穿于工业和信息化工作及自身建设等全过程、各方面”职养。
(十三)增加“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风险挑战,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的良性互动”职责。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有关职责分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工业领域信息化工作,推进工业互联网发展,指导协调通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资源共建共享。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信息化推进及信息化发展规划工作。
2.其他职责分工: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有关事项,按照市安委会确定的职责分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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