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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 作者 : 乔子宁发布时间 : 2019-08-31 09:14:00
  一、修订必要性
  近年来,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政策措施的出台和实施,为进一步与当前中小企业的“双创”需求紧密结合,突出示范平台服务创新的能力,我局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新修订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以及自治区工信厅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制定了《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制定该办法,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及市委、市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措施,引导我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不断提高集聚服务资源的能力、完善服务功能,促进中小企业创业创新发展。
  二、修订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和自治区工信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内经信服指字〔2018〕396号)修订。
  三、公平竞争审查情况
  我局政策法规科于2019年2月27对《鄂尔多斯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进行合法性审查,不涉及公平竞争相关内容。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19年8月30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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