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信局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鄂尔多斯市工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并按《指南》所述方式获取政府公开信息。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在《指南》中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在市工信局网站(http://gxj.ordos.gov.cn/)上查阅《指南》,也可到本机关办公地点(办公地址:康巴什区市党政大楼B座930室)查阅或索取。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市工信局网站《信息公开目录》 (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到本机关办公地点查阅相关内容。
(二)公开形式。
1、网上公开。市工信局网站:http://gxj.ordos.gov.cn/
2、在办公室设立公共查询点。具体地址:康巴什区市党政大楼B座930室。查询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查询电话:0477-8588130。
3、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新闻媒体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于信息产生后3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信息,可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本机关办公室;办公地址:康巴什区市党政大楼B座930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477-8588135、8588136;传真号码:0477-8588137;邮政编码:017010。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工作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它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工信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申请事项要一事一议,不能多项请求同时申请,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在机关一对一的答复;
(6)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如不能当场答复的,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遇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再延长20个工作日答复。
(三)收费。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自治区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人民政府投诉。投诉电话:0477-8588130;传真:0477-8588137;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邮政编码:017010。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向监察部门举报。监督电话:0477-8588738,通信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党政大楼市监察局,邮政编码:017010,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市工信局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