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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行业安全监管

来源 : 应急救援与安全生产科作者 : 达英发布时间 : 2017-06-02 16:36:00

  烟花爆竹行业

  35.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超一改”、“三库四防”:

  “三超一改”:超范围生产、超人员、超药量,改变工房用途。

  “三库四防”:成品库、中转库、原材料总库,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

  36.烟花爆竹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1)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2)必须确保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备。

  (3)必须确保中转库、药物总库和成品总库满足生产安全需要。

  (4)必须落实领导值班和职工进出厂登记制度。

  (5)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和危险工序持证上岗。

  (6)严禁转包分包、委托加工和违规使用氯酸钾。

  (7)严禁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

  (8)严禁高温、雷雨天气生产作业。

  (9)严禁违规检维修作业和边施工边生产。

  (10)严禁串岗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

  37.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

  (1)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

  (2)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3)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4)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5)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38.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六严禁”

  (1)严禁经营超标、违禁、非法产品;

  (2)严禁超许可范围经营及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3)严禁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4)严禁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5)严禁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6)严禁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非煤矿山行业

  39.非煤矿山企业包括:

  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及其尾矿库、地质勘探单位、采掘施工企业、石油天然气企业。

  40.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

  (1)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2)必须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

  (3)必须严格执行钻井地质设计和工程设计。

  (4)必须按设计配备井控装备,落实井控防范措施。

  (5)必须确保在含硫地区配齐硫化氢检测设备和防护用品。

  (6)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吊装、有限空间作业等内部许可制度。

  (7)必须使用通过安全论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和新设备。

  (8)必须加强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9)必须严格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10)必须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确保应急装备和物资配备及应急演练到位。

  41.地下矿山“六大系统”: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通信联络系统。

  42.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中毒窒息、火灾、透水、爆炸、坠罐跑车、冒顶坍塌、边坡垮塌、尾矿库溃坝、井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重大海损。

  危险化学品行业

  43.危险化学品的概念: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44.重大危险源的概念: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45.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46.危险化学品“八大特殊作业”:动火、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作业。

  47.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八要素”: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8个体系要素的核心技术要求。

  48.危险化学品“一书一签”:指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为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

  49.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十条规定

  (1)必须依法设立、证照齐全有效。

  (2)必须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3)必须确保从业人员符合录用条件并培训合格,依法持证上岗。

  (4)必须严格管控重大危险源,严格变更管理,遇险科学施救。

  (5)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要求排查治理隐患。

  (6)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和未经审批停用报警联锁系统。

  (7)严禁可燃和有毒气体泄漏等报警系统处于非正常状态。

  (8)严禁未经审批进行动火、进入受限空间、高处、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检维修、盲板抽堵等作业。

  (9)严禁违章指挥和强令他人冒险作业。

  (10)严禁违章作业、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工贸八大行业

  50. 工贸企业行业分为: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行业。

  51. 有限空间分为三类:

  (1)密闭设备:如船舱、贮罐、车载槽罐、反应塔(釜)、冷藏箱、压力容器、管道、烟道、锅炉等;

  (2)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下工程、暗沟、隧道、涵洞、地坑、废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气池、化粪池、下水道、深基坑等;

  (3)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酒糟池、发酵池、垃圾站、温室、冷库、粮仓、料仓等。

  煤矿行业

  52.雨季“三防”:防洪、防排水、防雷电。

  53.“一通三防”:通风,防治瓦斯、防灭火、防治煤尘。

  54.井下自救“五字原则”:灭、护、撤、躲、报。

  55.煤矿“五大自然灾害”:顶板、瓦斯、水、火、煤尘。

  56.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以下15个方面:

      (1)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2)瓦斯超限作业;

      (3)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4)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不能正常运行;

      (5)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6)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7)超层越界开采;

      (8) 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9)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10)使用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11)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12)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13)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14)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   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15)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57.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1)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2)必须在批准区域正规开采,严禁超层越界或者巷道式采煤、空顶作业。

  (3)必须确保通风系统可靠,严禁无风、微风、循环风冒险作业。

  (4)必须做到瓦斯抽采达标,防突措施到位,监控系统有效,瓦斯超限立即撤人,严禁违规作业。

  (5)必须落实井下探放水规定,严禁开采防隔水煤柱。

  (6)必须保证井下机电和所有提升设备完好,严禁非阻燃、非防爆设备违规入井。

  (7)必须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

  58.煤矿瓦斯防治十条规定

  (1)必须建立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瓦斯超限必须停电撤人、分析原因、停产整改、追究责任。 

  (2)必须完善瓦斯防治责任制。煤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确保瓦斯防治机构、人员、计划、措施、资金五落实。 

  (3)必须严格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煤矿对鉴定资料的真实性负责,鉴定单位对鉴定结果负责。突出矿井必须测定瓦斯含量、瓦斯压力和抽采半径等基础参数,试验考察确定突出敏感指标和临界值。 

  (4)必须制定瓦斯防治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实行“一矿一策”、“一面一策”,做到先抽后掘、先抽后采、抽采达标,确保抽掘采平衡。 

  (5)高瓦斯和突出矿井必须建立专业化瓦斯防治队伍。通风系统调整、突出煤层揭煤、火区密闭和启封时,矿领导必须现场指挥。 

  (6)必须建立通风瓦斯分析制度,发现风流和瓦斯异常变化,必须排查隐患、采取措施。 

  (7)突出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新建突出矿井必须进行地面钻井预抽,做到先抽后建。必须落实以地面钻井预抽、保护层开采、岩巷穿层钻孔预抽为主的区域治理措施。 

  (8)必须确保安全监控系统运行可靠,其显示和控制终端必须设在矿调度室,并与上级公司或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联网。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必须停产整改。 

  (9)必须通风可靠、风量充足。通风或抽采能力不能满足要求的,必须降低产量、核减生产能力。 

  (10)必须严格执行爆破管理、电气设备管理和防灭火管理制度,防范爆破、电气失爆和煤层自燃等引发瓦斯煤尘爆炸。

  道路交通领域

      59.“两客一危”:从事旅游的包车、三类以上班线客车和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

   60.“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

   61.道路运输“三关一监督”:

  (1)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

  (2)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

  (3)严把营运车辆驾驶员从业资格关;

  (4)搞好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督。

   62.“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

  (1)三不进站:无关人员不进站、无关车辆不进站、易燃易爆和易腐蚀等危险品不进站

  (2)六不出站:超员客车不出站、客车证件不齐不出站 、乘客未系安全带不出站、出站登记表未签字不出站、驾驶员资质不符合要求不出站、安全例行检查不合格客车不出站。

   63.“五不”“两确保”内容:

  (1)不超速:严格按照道路限速要求行驶。

  (2)不超员:车辆乘员不得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3)不疲劳驾驶:日间连续驾驶不超过4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超过2小时。

  (4)不接打手机:在驾驶过程中保持注意力集中。

  (5)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做到车辆运行时时在线。

  (6)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全程按要求佩戴使用。

  (7)确保乘客生命安全,为旅途平安保驾护航。

  建筑施工领域

  64.建筑业的五类常发事故:高处坠落、触电、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

  65.建筑工地特殊工种种类:建筑电工、建筑架子工、建筑起重机司机信号工、起重机安拆工。

  66.建筑工地“三宝四口五临边”:

  “三宝”是建筑工人的三件宝,即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四口”防护即在建工程的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

  “五临边”防护即在建工程的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

  67.建筑工地围挡高度标准:建筑工地围挡高度不低于1.8米,城市中心区施工围挡不低于2.5米。

  消防领域

  68.消防工作的方针: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69.消防安全“四能力” :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的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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