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委托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委托贷款操作细则》,前期由市担保公司和创投公司负责对东胜区和杭锦旗申报委托贷款的13户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于7月3日召开2017年鄂尔多斯市中小微企业委托贷款资金共同决策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市中小企业局、市财政局、市担保公司、市创投公司、旗区政府代表及组成了共同决策委员会成员。
会议首先由市担保公司相关负责人汇报13户申贷企业尽职调查结果,决策委员会本着对全市中小微企业委托贷款高度负责、客观公正、准确把握的原则对13户申贷企业进行评审、讨论、决策并签署决策意见,最终共同委员会决定拟向13户企业中的9户企业放款8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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