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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 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作者 : 张靖媛发布时间 : 2022-09-21 16:31:00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受市工信局委托,行使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辖区工业和信息化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职责,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名义实行统一执法。


贯彻和执行工业节能、民用爆炸物品、食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备案项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统一行使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市本级、东胜区、康巴什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等执法职能。


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管理制度、行政执法规范。


贯彻和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全市能耗限额标准;参与工业行业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


协助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全市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宣传推广工业行业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法和新措施。


协调开展全市工业节能监察相关工作;开展全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日常监察和国家、自治区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工作。


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用能企业能源消耗统计及能源在线监测平台日常运行使用等技术支撑工作,开展工业领域节能监测工作,并提出相关建议。

承担对工业领域用能单位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对违法行为予以处理;承担组织查处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


协助开展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的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及安全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协助开展对食盐生产、批发环节的资质、对缺碘地区碘盐供应以及政府储备盐的市场日常监管及市场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协助开展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备案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出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承担旗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综合行政执法的业务指导工作。


完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

2022年鄂尔多斯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有事业机构数1家,其中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1家。与去年相比,机构数量无变化。

(一)机构基本情况

 鄂尔多斯工业和信息化局所属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组成的行政单位,为正科级。无下属单位。

(二)人员基本情况

2022年编制数为9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0人,事业编制9人。2021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9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其中在职人员9人,比上年净增加0人;离休人员0人,比上年减少0人;退休人员0人,比上年增加0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  位  名  称

1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1.4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0.67万元,增长0.44%,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整。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151.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0.64万元,增长0.42%,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整。

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151.4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143.20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8.26万元;支出总计151.46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02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4.82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整。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143.2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18万元,占99.98%;其他收入0.02万元,占0.02%。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15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3万元,占83.35%;项目支出25.21万元,占16.65%。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1.44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8.26万元;支出总计151.44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4.82万元,增长3.2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整。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5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23万元,占83.35%;项目支出25.21万元,占16.6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4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64万元,增长0.42%,变动原因: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整。

1.一般公共服务(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1.92万元,决算支出11.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1.29万元,决算支出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

(1)卫生健康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6.41万元,决算支出6.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节能环保(类)

(1)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年初预算16.95万元,决算支出25.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8.73%。产生差异的原因为:21年能耗双控,下乡次数增加。

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

(1)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97.67万元,决算支出97.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8.94万元,决算支出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6.2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4.81万元、津贴补贴37.93万元、绩效工资13.89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62万元、住房公积金8.94万元,较上年增加2.5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整;公用经费1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95万元、印刷费0.07万元、邮电费0.01万元、劳务费0.45万元、工会经费0.7万元、福利费1.54万元、其他交通费5.6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7万元,较上年增加2.34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劳务费是用于聘请专家、21年新购入办公设备。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6.82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预算的64.6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6.72万元,支出决算为4.41万元,完成预算的65.6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4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4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1万元,用于车辆维修费、燃油、保险支出,车均运维费2.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1.48万元,主要原因是21年能耗双控,下乡次数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发生公务接待费支出。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支出决算0.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2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25.21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6.95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0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0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70万元,比2020年增加0.7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购置办公设备;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4万元,比2020年增加2.84万元,增长10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0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20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本部门2021年度公用经费支出11.03万元,比2020年增加2.34万元,增长26.9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及社保调整。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0.00台(套),主要原因是无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5.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 节能宣传费用项目 ”、“节能监察费项目 ”、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全为优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 节能宣传费用项目 ”、“节能监察费项目 ”,共2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节能监察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根据2021年国家工信部工作计划以及自治区工信厅关于节能监察工作安排,同时面对全市能耗双控严峻形势,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针对全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按照能耗等级、行业类别,坚持“同一事项不再重复监察”的原则,针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情况、执行能源统计制度情况、执行计量器具管理情况、执行落后淘汰制度情况等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等,坚持专款专用,监督管理好项目资金,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反映各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保证项目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同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检查监督力度。制定内部监督措施,按照“谁报销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每个人的职责,而且对各项目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持续跟踪每一笔项目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取得实效。下一步改进措施:严格按照项目经费预算金额,把握好支出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 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   张靖媛                 

 

电话:

8589545

项目名称

节能监察费项目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0

20

20

10

100%

1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0

20

20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对全市综合能耗50万吨以下53户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日常节能监察工作;20户企业的阶梯电价节能监察;2021年数据中心能效专项核查工作;全市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炼焦高耗能行业(产品)39户企业2021年1-2月份能耗数据的应急节能监察工作;

完成了全市综合能耗50万吨以下53户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日常节能监察工作;20户企业的阶梯电价节能监察;2021年数据中心能效专项核查工作;全市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炼焦高耗能行业(产品)39户企业2021年1-2月份能耗数据的应急节能监察工作;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完成了对全市综合能耗50万吨以下53户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日常节能监察工作

≥53户

53

4

4

 

完成20户企业的阶梯电价节能监察

≥20户

20

4

4

 

完成全市34户重点工业企业国家工业重点专项节能监察。

≥34户

34

4

 

4

 

 

完成了2021年数据中心能效专项核查工作

≥2户

2

4

 

4

 

 

完成了对全市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炼焦高耗能行业(产品)39户企业2021年1-2月份能耗数据的应急节能监察工作,

≥39户

39

4

4

 

质量指标

企业落实国家单位产品能耗标准

≥90%

≥90%

4

4

 

企业落实国家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要求

≥90%

≥90%

4

4

 

企业落实国家能源管理统计制度

≥90%

≥90%

4

4

 

 

企业落实国家落后淘汰制度

≥90%

≥90%

4

4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节能监察任务

≥100%

≥100%

4

4

 

要求企业按时整改

≥100%

≥100%

4

4

 

成本指标

燃料费

按预算执行

按预算执行

2

2

 

车辆保养费

按预算执行

按预算执行

2

2

 

差旅费

按预算执行

按预算执行

2

2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帮助企业查找节能潜力,节约生产成本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4

4

 

杜绝不合规用能现象,节约能源成本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3

3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了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4

4

 

生态效益指标

降低了地区碳排放量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5

5

 

降低了地区能源消费总量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4

4

 

可持续影响指标

树立了节能意识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5

5

 

规范了企业用能行为

持续推进

持续推进

5

5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重点用能企业满意度

≥90%

≥90%

5

5

 

上级能源管理机构满意度

≥90%

≥90%

5

5

 

总分

100

100

 

2. 节能宣传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65分。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经费使用要求,我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根据单次资金使用流程,我支队节能宣传费用的使用经市工信局党组审议研究通过,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执行。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严格遵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等,坚持专款专用,监督管理好项目资金,加大督查力度,及时反映各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工作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保证项目资金安全高效的使用。同时,加强项目资金使用检查监督力度。制定内部监督措施,按照“谁报销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每个人的职责,而且对各项目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持续跟踪每一笔项目资金的使用落实情况,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取得实效。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填报(自评)表

 2021年度)

填报单位(章):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    张靖媛                

电话:8589545

项目名称

节能宣传费用

主管部门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实施单位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

5

5

10

100%

1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5

5

5

10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通过制作节宣传能海报、节能宣传片,依托鄂尔多斯市电视台、电台、日报等媒体媒介,完成工业节能宣传活动,提高了企业节能意识,熟悉了节能法律法规。

完成制作节宣传能海报、节能宣传片,依托鄂尔多斯市电视台、电台、日报等媒体媒介,完成工业节能宣传活动,提高了企业节能意识,熟悉了节能法律法规。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50分)

数量指标

指标1:节能宣传海报

≥300张

300

5

5

 

指标2:广播电台

≥70次

70

5

5

 

指标3:电视台

时长1分钟/7天

时长1分钟/7天

5

5

 

 

指标4:鄂尔多斯日报

≥3次

3

5

5

 

质量指标

指标1:时长1分钟宣传片

时长1分钟宣传片

时长1分钟宣传片

10

10

 

指标2:60cm*80cm海报

60cm*80cm海报

60cm*80cm海报

2

2

 

时效指标

指标1:节能宣传周

一周

一周

2

2

 

指标2:日常节能法律法规宣贯

全年

全年

4

4

 

成本指标

指标1:电台、电视台宣传片

4万

4万

4

4

 

指标2:鄂尔多斯市日报

0.8万

0.8万

4

4

 

指标3:海报制作

0.2万

0.2万

4

4

 

效益指标(30分)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帮助了企业通过节能技改降低了生产成本

帮助企业通过节能技改降低了生产成本

帮助企业通过节能技改降低了生产成本

2

2

 

指标2:帮助了企业降低了单位产值能耗

帮助企业降低了单位产值能耗

帮助企业降低了单位产值能耗

4

4

 

社会效益指标

指标1:帮助企业了解节能法律法规

帮助企业了解节能法律法规

帮助企业了解节能法律法规

4

4

 

指标2:促进企业落实国家节能法规

促进企业落实国家节能法规

促进企业落实国家节能法规

4

4

 

生态效益指标

指标1:促进了企业节能技改,节约了能源。

促进企业节能技改,节约能源。

促进企业节能技改,节约能源。

4

4

 

指标2:促进企业降低了碳排放

促进企业降低了碳排放

促进企业降低了碳排放

4

4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指标1:提高了企业节能意识

提高了企业节能意识

提高了企业节能意识

4

4

 

指标2:在工业企业中塑造了节能氛围

在工业企业中塑造了节能氛围

在工业企业中塑造了节能氛围

4

4

 

满意度指标(1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指标1:对节能法律法规的了解

对节能法律法规的了解

对节能法律法规的了解

5

5

 

指标2:对节能意识的提高

对节能意识的提高

对节能意识的提高

5

5

 

总分

100

10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以“节能宣传费用项目 ”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10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一、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市工信局下属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全市重点用能企业的节能监察、能效核查、节能法律法规以及先进工业节能技术的宣传和推广。

根据工作需要,2021年支队共申请节能监察费用20万元整。节能监察费用主要用于日常节能监察、国家专项节能监察、阶梯电价节能监察、数据中心专项节能监察活动的住宿费、燃油费、过路费、出差补贴费、车辆维护费等。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按照经费使用要求,我单位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根据单次资金使用流程,严格按照制定的方案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根据2021年国家工信部工作计划以及自治区工信厅关于节能监察工作安排,同时面对全市能耗双控严峻形势,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针对全市重点用能工业企业,按照能耗等级、行业类别,坚持“同一事项不再重复监察”的原则,针对重点用能企业落实国家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情况、执行能源统计制度情况、执行计量器具管理情况、执行落后淘汰制度情况等内容,全年完成5类节能监察工作任务,一是完成全市化工、钢铁、有色、建材、炼焦高耗能行业(产品)39户企业2021年1-2月份能耗数据的应急节能监察工作;二是完成全市1户钢铁企业、18户水泥(粉磨站)企业、1户电解铝企业阶梯电价政策执行情况节能监察;三是完成53户重点用能工业企业的日常节能监察;四是完成2户数据中心企业自治区能效专项节能监察工作;五是协同自治区节能中心,完成34户2021年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节能监察费用主要用于以上节能监察活动的住宿费、燃油费、过路费、出差补贴费、车辆维护费等,年初预算批复20万元,实际花费11.95万元,年底结转8.05万元。

四、存在问题及建议

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与合作;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不断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靖媛    联系电话:0477-8588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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