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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审批联动机制的通知

来源 : 鄂尔多斯人民政府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14:03:00
  鄂府办发〔2020〕1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强化部门常态化联动,切实提高重点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效率,努力推进重点项目尽早开工、顺利建设,市人民政府决定建立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审批联动机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限时倒逼效率。以限定时间、集中审批为抓手,倒逼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区上下左右联动、协同推进,共同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尽最大努力压缩市与旗区之间、部门之间、部门内部以及申报自治区审批所耗时间,以每个环节的务实高效,全面提升审批效率。
  二、强化协调联动。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直各有关部门参加、各旗区人民政府配合,健全覆盖市旗区各方、互联互通的网络审批平台,指定专班专人,及时沟通情况,认真梳理审批相关问题,汇总提出市级层面项目审批计划。要强化线上、线下常态化联动,切实形成线上线下无缝衔接、有机融合、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模式。
  三、抓好前期准备。每次集中审批日之前,各旗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市级层面项目审批计划,组织有关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审批有关准备工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审批项目资料审核、实地踏查、专家咨询、行业评审和公示公告等工作。
  四、集中会商审批。确定每周三为集中审批日,由市人民政府领导主持会商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报项目审批存在的问题,旗区人民政府汇报项目审批申请及相关问题建议,市直各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逐个项目研究分析,打通堵点痛点,切实解决审批相关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要研究提出后续解决的路径和办法。
  五、推行容缺受理。限期集中审批是硬道理。除了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硬性要求外,不能有任何其它理由影响、拖延、甚至阻碍项目审批。一般情况下,若不能按时审批,只能说明前期工作还不到位。在这种理念指导下,审批项目只要具备几个核心要件,即可容缺受理;其它要件,有关部门和项目业主要做出限期备齐承诺。
  六、实行压茬推进。项目审批是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既不能急于求成、操之过急,也不能习惯做法、慢慢腾腾、效率低下。需要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保重点有序推进。每次集中审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筛选梳理、明确提出下一次项目审批清单,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清单提前做好准备。
  七、专班跟踪落实。对需上报自治区审批的重点项目,市直各有关部门和旗区人民政府要指定专班专人,跟踪协调推进有关事宜,力求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审批。
  八、严肃限期责任。项目前期工作是否到位、能否如期审批,关键是各方面责任是否落实到位。要推行严格的项目审批责任制,按照市级层面提出的项目审批计划,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要在限期内完成相关准备工作。第一次完不成的,要通报批评;第二次完不成的,要诫勉谈话;第三次完不成的,要追责问责。
  九、优化营商环境。项目建设不仅仅是审批问题,还包括项目包装策划、推介招引、落地建设、投产达产等环节。要全面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流程的项目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让各类项目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好。
  十、严格考核奖惩。把重点项目的考核作为年度实绩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增加权重,强化对旗区项目数量、投资增量和建设过程以及项目储备、项目质量的综合评价。对市直部门,主要考核项目审批和协调争取情况,以督促各旗区和各部门集中精力抓好项目策划储备、立项审批、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局面,实现项目建设可持续良性发展。
  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认真抓好落实,以改革创新的思维,以强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全市重点项目建设。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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