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当前位置 :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鄂尔多斯市重点项目集中审批联动机制》政策解读

来源 : 鄂尔多斯人民政府办公室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0-04-29 14:08:00
  一、建立背景
  受新冠肺炎疫情和经济下行压力双重影响,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发展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新挑战,为有效应对复杂形势、克服困难问题,全力推动经济社会各项工作落地落实,今年,市人民政府围绕重点项目,以限定时间、集中审批为抓手,倒逼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区上下左右联动、协同推进,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切实提高重点项目“一站式”审批服务效率,努力推进重点项目尽早开工、顺利建设。
  二、核心解读
  《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审批联动机制》从十个方面对相关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以限定时间、集中审批为抓手,倒逼市直有关部门、各旗区上下左右联动、协同推进,最大限度压缩审批时间,全面提升审批效率,共同抓好项目前期工作。二是健全覆盖市旗区各方、互联互通的网络审批平台,推行线上、线下常态化联动,指定专班专人,及时沟通情况,认真梳理审批相关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项目审批计划。 三是在每次集中审批日之前,组织有关部门提前做好项目审批有关准备工作。四是实行集中会商审批,确定每周三为集中审批日,由市人民政府领导主持会商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通报项目审批存在的问题,旗区人民政府汇报项目审批申请及相关问题建议,市直各有关部门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逐个项目研究分析,打通堵点痛点,现场解决审批相关问题。五是创新工作理念,积极推行项目手续容缺受理,除了生态环保和安全生产硬性要求外,不能有任何其它理由影响、拖延、甚至阻碍项目审批,最大程度为项目开工创造便利条件。六是统筹安排、有计划、有步骤、保重点实行压茬推进。每次集中审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要筛选梳理、明确提出下一次项目审批清单,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清单提前做好准备。七是对需上报自治区审批的重点项目,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旗区人民政府要指定专班专人跟踪落实。八是推行严格的项目审批责任制,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项目审批计划,提前做好准备工作,确保限期完成项目审批。九是全面落实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各项举措,建立健全全过程、全流程的项目服务机制,着力解决制约项目建设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真正让各类项目引得进、落得下、发展好。十是严格考核奖惩,把重点项目的考核作为年度实绩目标考核重要内容,强化项目数量、投资增量、储备质量等综合评价,确保项目策划储备、立项审批、开工建设和竣工投产等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形成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储备一批的局面,实现项目建设可持续良性发展。
  三、建立意义
  《全市重点项目集中审批联动机制》的建立将通过倒逼责任、限定时间、明确任务目标等方式,聚焦解决项目策划、审批、开工、建设各环节问题,充分应用信息化手段简化程序、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加快推动我市重点项目的审批、建设进度。
  
附件 : 


主办: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蒙ICP备19004019号-1 电话:0477—8588135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21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3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责任有限公司

主办: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蒙ICP备19004019号-1

电话:0477—8588135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21号

网站标识码:1506000013

技术支持:内蒙古海瑞科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