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内蒙古自治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鄂尔多斯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单位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为打造全国营商环境优秀城市提供法治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夯实局党组书记履行推进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召开局2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存在问题。
(二)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至11月30日,我局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809条,其中政务公开类信息184条,动态类信息291条,通知公告类信息9条,党建类信息71条,优化营商环境类信息42条,业务工作信息91条,新浪微博发布信息0条,全面反映了全市工业和信息化各项重点工作情况,实现了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同时认真做好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工作。1-11月份,我局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2件,不予公开0件。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三)加强诚信信用监管。开展企业守法信用记录使用制度,2022年使用记录达百余条。积极推荐行业企业成为自治区诚信典型。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推送的“红黑名单”500余次,企业依法依规落实联合奖惩措施。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创新开展信用报告应用、信用宣传公益讲座等工作,确保明显成效。
(四)持续推进企业公平竞争。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清理不合规文件0件。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入学习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增强公众参与实效,提高专家论证质量,发挥风险评估作用,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2022年使用法律顾问参与行政决策使用率100%,采纳率100%。
(六)全面提高立法质量。年内配合牵头单位完成《鄂尔多斯市天然气勘探开发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鄂尔多斯市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监督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征求意见任务。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文件管理统一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2022年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共计1134件为执行类文件,需经过合法性审查执行类上行请示文件13件。
(八)加强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政府行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全面加强政府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完善法律顾问使用管理机制。
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提升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
(一)推行跨部门联合执法。落实《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我局联合公安局等部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日常检查等形式对我市重点用能企业、我市煤化工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专项节能监察、民爆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食盐市场专项检查工作。民爆安全检查工作已发放限期整改通知书;共排查各类安全隐患237项,已全部完成整改。
(二)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严格按照裁量权基准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案卷、文书基本标准。制定了《重点监管事项制度》《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不予、从轻、减轻处罚清单》。按照自治区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问题清单进行整改,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的质量。
(三)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素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编人员执法持证率达到95%以上,完善了行政执法案卷管理和评查、投诉处理等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养提升,2022年开展10余次培训、测评、集中学习、自学等形式业务知识,涉及法律法规30余部,全面提升执法队伍水平。
三、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推动形成共建共享共治社会治理格局
(一)依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健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突发事件社会动员机制。强化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定期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法律法规培训,强化公众自防自治、群防群治、自救互救能力。
(二)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大行政调解力度,从源头上减少和化解法律风险,减少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调解队伍和法律顾问作用,推动行政调解工作。严格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鄂府发〔2021]13号)文件精神,解决败诉率高的突出问题。
(三)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优化信访途径,依法分类化解群众合理诉求,开展诉前调解、诉中委托调解、吸收人民调解员参与诉讼调解联合调解。
(四)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制定《2022年普法工作计划》、《普法清单》,为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我局组织开展本部门国家宪法日等学习宣传活动。结合重点宣传节日节点,通过网站、期刊、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法治宣传活动12.4宪法宣传周活动,并全体领导干部职工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测试;联合市司法局组织企业开展开门纳谏座谈会,探索企业用法需求;组织企业开展信用公益宣讲讲座;组织宪法有奖竞答活动。
(五)推进“数字法治”建设。继续推进“两法衔接”平台信息报送与行政执法监督系统数据共享,严格落实“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执法能力、强化执法监督。
四、强化责任落实,全面保障法治政府建设有序推进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导。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我局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定期部署推进,抓好落实落地。
(二)严格落实学法制度。年内举办8次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及法治专题讲座,拓展学法内容。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信访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50余部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党支部及全体领导干部职工学习内容中。
(三)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完善干部法治培训制度,2022年组织10余次法治教育培训及2法治能力考察测试,聘请法律顾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解读实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开展学习强国、全国法宣在线学习。
(四)推动监督制约和舆论监督机制。定期向本级政府及时向社会公布法治政府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提案接受监督。共享“两法衔接”数据资源,建立健全网络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完善网络举报工作体系和平台建设,推动网络监督规范化、法治化。
(五)全力配合法治政府督察考评。围绕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鄂尔多斯市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内蒙古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文件、加强行政执法能力、提高行政出庭应诉率、履行生效判决。各科室形成工作合力,全面配合法治政府整改专项督察,确保法治政府整改各项任务逐一落实。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