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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 : 市工信局作者 : 发布时间 : 2020-10-28 11:43:00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和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部署,按照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总目标,强化责任,狠抓落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依法行政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法制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实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一是抓“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纳入到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先后组织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二是抓全员覆盖。加强对新颁布新修改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宣传。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
  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宪法》。
  (二)加强组织领导,专题研究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与局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一是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夯实局党组书记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二是强化统筹谋划。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解决存在问题。
  二、坚持深化改革,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效能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是深入简政放权,提高办事效率。按照简政放权和“放管服”改革各项工作要求,普通工业项目及一般性技术改造工业项目审批权限、3000吨标煤能耗以下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权限已全部下放到旗区工信局。目前,我局仅保留水泥粉磨站项目、涉及产能置换项目的审批备案和3000-5000吨标煤能耗的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所有审批备案项目全部接入在线审批平台办理,企业只需一次性申报,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可直接在线打印项目备案通知单。节能评估审查因专家评审环节用时较长,在前期工作完备情况下,2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其他全部下放或取消。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按照“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已全部将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局“投资项目一站式服务中心”,实现“最多跑一次”,目前正与市智慧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对接,实现“一网通办”,为企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三是清理证明材料和中介服务,为企业松绑助力。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部署要求,对照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对需要企业提供的证明材料、中介服务事项进行逐项梳理,取消中介服务事项改为申请人自行编制相关材料,也可由申请人继续委托中介机构编制,切实解决行政审批“环节多、材料多、往返多”等问题。
  (二)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推进行政权力动态调整,实行动态管理。2020年,我局上报市人民政府公布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许可1项、行政处罚50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共计57项。着力优化公共服务流程。细化办理依据、基本流程、申请材料、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服务指南,并通过政务服务智慧云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开,方便企业查询。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治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全面推行“三项制度”,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三、完善决策机制,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进行,凡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必须经局党组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如实记录、完整存档。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以及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提交党组会讨论或制发文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认真组织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会。我局制定的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的规范性文件听取部门、行业协会、企业意见。
  (二)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依法依规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专业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评估论证结论在文件起草说明中作为制发文件的重要依据。无违法减损公民合法利益、侵犯权力、无超越职权规定市场调节、公平竞争、违法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违法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率达100%。报备及时率、规范率100%。
  (三)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之前,通过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听取法律顾问意见。起草、论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邀请法律顾问参加。
  四、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提升执法水平
  (一)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行政执法案件的登记、受理、调查、处理等程序,确保全市工信系统行政受理案件处理依法合规。为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公众投诉的受理、处理方面,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对公众投诉工作模式、运行情况,就投诉的范围和方式、投诉的受理及办理程序等,我局就相关责任科室做出具体安排。同时,积极做好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工作,积极配合市司法部门及时反馈案件信息,截至目前我局没有因执法不当引起社会群体重大事件案件发生。
  (二)健全落实行政执法制度。制定印发了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方案,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合理确定检查比例和频次,营造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更加高效的法治环境。
  (三)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制定了《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执法人员做到执法全过程记录。同时,对我局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进行了摸排,清理并注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9人,新增通过执法资格考试2人,公布行政执法人员12人,组织报名参加2020年新考试人数7人。真正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
  五、坚持多措并举,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复议工作,加强局内领导干部对行政复议工作学习,对相关责任科室做出安排,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以便更好的将理论运用到日后工作当中,更好地处理和妥善应对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我局因执法不当造成社会舆论和群众上访案件零件,行政复议及仲裁案件零件。
  (二)提高干部职工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把贯彻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突出位置,开展“百名领导干部进课堂”活动,聘请法律顾问举办法律知识讲座解读实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并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组织全局领导干部开展学习强国、全国法宣在线学习。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4.15国家安全日、民爆行业“安全生产月”、节能宣传周、宪法宣传日等举办了各类行政执法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台、网站、微信公众号、钉钉工作群、宣传海报等多样化方式,进行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小企业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多部与行政执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的培训及宣传,提高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
  六、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内部权力制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二)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加强内部权力制约,确保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在起草规范性文件时,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切实加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钉钉工作群等平台管理与监控,建立健全网络舆情应急处置办法,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舆论引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公开、三大领域信息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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