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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开展民爆企业自建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来源 : 民爆科作者 : 张慧云发布时间 : 2022-06-14 15:22:00
  为吸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以及国家、自治区、市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安排部署,推动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鄂尔多斯市工信局围绕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全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75号)要求,市工信局制定印发了《鄂尔多斯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全市民爆企业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的通知》(鄂工信发〔2022〕113号)文件。

  文件要求各民爆企业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时间节点对企业自建房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各旗区工信局要监督企业,重点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性(设计、施工、使用等情况)、企业经营安全性(相关经营许可、场所安全要求等落实情况)、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土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办理情况)等内容,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对于企业自建房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组织专业力量进行安全鉴定,建立整治台帐,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各旗区工信局要同步监督企业做好整治验收工作,并报告相关整改情况。对于企业自建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生产条件的,各旗区工信局要监督企业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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