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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的通知

来源 : 民爆科作者 : 武星发布时间 : 2018-03-08 12:51:00
  各旗区经信局,各民爆、电力、电信企业:
  现将《鄂尔多斯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基本规范的通知》转发你们,请各旗区经信局将文件精神及时传达到辖区内监管行业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级经信局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
  业”活动的重要意义,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加强政策支持、人员配备和经费投入,认真做好本辖区和本部门主管行业领域“进企业”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各相关企业要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一要有制度。相关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纳入企业日常管理工作,与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确保有专门责任人和专项工作经费。二要有培训。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作为班前会、月度例会、生产经营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固定议题研究部署;定期开展岗位安全知识普及与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三要有活动。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安全生产法》宣传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以及其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四要有文化。积极开展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将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要内容,同时要切实承担起安全文化辐射全社会的责任。五要有警示。在醒目位置设置安全生产宣传专栏,悬挂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安全生产系列挂图。利用电子屏滚动播放安全宣传片和安全警示提示。高危行业企业及规模以上企业每季度至少要组织全体职工观看一次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定期组织安全反思活动。六要有标识。设置岗位安全描述、风险公告、警示提示、安全操作规程等标识。
  三、各旗区经信局和各相关企业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项活动,采取有力工作措施,形成相对规范和具有特色的活动内容和模式,分类型打造一批较为成熟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推动工作。市经信委将此项工作列入对旗区经信局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请各旗区经信局和各相关企业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报送我委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科。
  鄂尔多斯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2月27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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